渣场实施回收及清理工程对外承包项目招标书

 

关于渣场实施回收及清理工程对外承包项目招标书

 

招标单位拟对渣场实施回收及清理工程对外招标。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招标。

          

一、投标人资格:

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关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齐全。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书必须用A4纸,按规定书写,包括:(1)、投标价格(均为含税价);(2)、合同执行时间;(3)、法人代表;(4)、电话;(5)、加盖单位公章。(6)、用信封封好,两头加密封条并盖章,信封上注明投标内容。如不符合以上6个要求,将视为废标。

*2.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按要求制作的投标书送达招标单位的指定地点:新办公楼监察部514室。

3.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12月 26日上午10:00 前,在此之后送达的投标书视为废标。

4.投标单位需缴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后逃标或有任何违法行为,招标单位将不退还保证金。

 

三、招标内容:

1、负责渣场所有设备和设施的投入、安装和运行费用,及生产人员的配备,并与公司安环部签订有关上述人员的安全责任书,同时负责渣场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

2、负责渣场物资的回收,并按不同品种分别堆放,对贵重金属必须妥善保管,对所有回收的有价物资进行管理,杜绝流失。

3、负责钢渣货款及时支付。

4、负责渣场日常平整工作,确保甲方生产正常进行。

5、负责渣场的出渣清场工程。

 

四、安全环保要求

中标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及工作质量进行清运,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甲方现场场地干净、厂区环境清洁及生产正常进行。

本次外售应严格执行招标单位安全管理程序和安全规章制度,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所有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不完全者;未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者。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

 

六、开标、评标、中标

1、开标按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开标由招标小组负责主持。

3、招标小组由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方的资质和信誉进行综合评审。

4、开标时间定在2012年12月 28日上午10时,在招标单位举行。

5、该项目开标时,由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定标。

6、依据招标结果,由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原则上是价高者中标。

7、招标单位将不对落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和损失。

8、中标单位中标后若无故弃标或逃标,招标单位将其列为黑名单,永久取消其资格。

9实行保证抵押金制度,中标单位首次须交50万元保证抵押金,方可履行合同。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按时间进度将粗煤渣及时运出厂,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事故,经招标方认定,扣罚中标单位全部保证抵押金50万元,并中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未出现违约情况,甲方将返还保证抵押金。

 

七、其它

1、本招标书未尽事宜,另行说明。

2、招标单位联系部门: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

联   系   电  话:027-68861948

联     系     人:赵美玲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路1号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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