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国营四七一厂)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是集炼钢、锻造、有色铸造、机械加工、热处理、成套设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大型企业,位居我国500家最大机械工业企业之列。公司座落在武汉青山区武东路。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煤气站现有14台(两台备用)Φ3m-3.6m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单台炉产气量为5000-7000 m3/h,总产气量约为84000m3/h,所产煤气均用于公司军用及民用产品的炼钢、锻造及热处理工序。

    为确保现有军品工期及质量,保证国家重点军工项目按期完成,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拟在现有煤气站以北改建现有煤气站,改建煤气站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方可对现有煤气站进行拆除,再建设大型炼钢车间。拟建项目将配置煤气发生及处理系统(含脱硫系统、酚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共23台/套。

    1项目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煤气站和全厂煤气管网改造。

    根据项目的排污特征,控制污染的主要对象与内容是:

    废气�C�C主要为煤场、干煤棚等煤料贮存场所无组织排放的含煤尘废气;煤炭运输、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含煤尘废气;煤气发生炉热备炉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煤气放散和因工艺波动造成煤气系统压力波动产生的煤气放散,放散煤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酚、H2S、非甲烷总烃和CO;上段煤气间接冷却过程中分离出的酚水经回收至酚水池,由酚水泵输送至焚烧炉燃烧,其中酚水池会蒸发散出大量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气。

    废水�C�C主要为煤气间冷器产生的含酚冷凝水;及煤气站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

    噪声�C�C主要有破碎筛分楼破碎机噪声;煤气放散噪声;空气鼓风机间鼓风机噪声、煤气加压机间加压机噪声;焦油及热循环水泵房、冷却循环水泵房、脱硫泵房泵类运行噪声等。

    固体废物�C�C主要有电捕焦油器回收的焦油;煤气发生炉气化后的灰渣,煤气脱硫系统脱硫渣、除尘灰、煤气站生活垃圾等。

    控制污染目标:拟建项目程建设遵循“三同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贯彻“清洁生产”的方针,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及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使之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妥善处置,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如下: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武汉重工公司附近生活区;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严西湖;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与拟建项目相关的厂界声环境和厂界附近敏感点声环境。

    主要环境保护范围和目标见下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

m

影响因子

保护目标

备注(距煤气站距离)

武汉重工技工学校

NE

~650

废气

GB3095-1996二级标准

学校,面积23000 m2;

师生~800人

武东村

NE

~830

居住区,~5800人

武东四村

E

~430

居住区,~4400人

武东派出所

E

~500

行政区

武东三村

E

~1170

居住区,~3400人

厂区职工医院

SE

~619

医院

武东幼儿园

SE

~850

幼儿园

武东一村

SE

~800

居住区,~6200人

武东二村

SE

~1200

居住区,~3500人

武东小学

SE

~1130

学校,面积4900m2;

师生~550人

武东医院

SE

~1450

医院

西湖小区

SE

~1050

居住区,~2200人

武东公园

SE

~1480

公园

罗家嘴

S

~720

居住区,~2500人

方家岭

SW

~820

居住区,~100人

武东五村

SW

~540

居住区,~2700人

张家铺

W

~710

居住区,~2500人

张家铺中学

W

~960

学校,面积17063m2;

师生264人

桂家庄湾

NW

~540

居住区,~800人

杨李湾

NW

~1050

居住区,~2000人

严西湖

S

900

废水

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

湖域面积约为15.74km2

武汉重工厂界

E、S、N

-

噪声

GB3096-2008的4a类标准

本项目距东、南、北部厂界较远

武汉重工厂界

W

-

GB3096-2008的既有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标准

本项目距西部厂界较近

武东幼儿园

SE

距东南厂界200m

噪声

GB3096-2008的2类标准

幼儿园

武东一村

SE

距南厂界50m

噪声

居住区,~6200人

罗家嘴

S

距南厂界110m

噪声

居住区,~2500人

方家岭

SW

距西南厂界190m

噪声

居住区,~100人

 

    2.项目分析结论

    该项目采用先进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和煤气净化设施,遵循“三同时”的原则,配备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本改建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共排放粉尘2.82t/a、酚0.02t/a;废水总排放量4663m3/a,废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为:SS  0.33t/a、COD0.47t/a、BOD50.09t/a、氨氮0.07t/a、石油类0.02t/a;噪声主要有破碎机、筛分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风机和加压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措施;改建项目实施后全厂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有所增加,但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综合处理率为100%,固废排放量为零。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的煤气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中第一类�C�C鼓励类项目“煤炭气化、液化技术开发及应用”,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

    武汉重工铸锻公司拟实施的船用柴油机曲轴、轴系及舵系等船用配套产品技术改造工程为《武汉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年-2010年)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与武汉市装备制造业行业发展规划相符的。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全厂提供稳定的气源供应和保障,在现阶段该公司必须改造现有煤气发生站作为气源保障,若今后天然气能长期稳定供应,届时该公司可以使用天然气作为主要供给能源,将改造后的煤气站作为备用能源。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且有必要性。

    4.厂址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三环外青山区武东路,属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确定的工业布局中的重点发展区,现厂址周边均为工业集中发展区,本项目的建设能提高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及工业聚集化布局,是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相协调的。

    本项目位于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本工程新建煤气站位于厂区西北部,原储运公司库房位置。本项目建设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整个场地地形比较平整,交通便利,建设条件较好。站区总图布置符合“在满足生产条件下,做到经济、合理、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基建投资和运营成本,力求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的原则,平面布置方案功能分区合理,工艺流程顺畅,为满足现有生产需要及新建锻压车间和制管车间的供气需要,对现有管线进行改造并敷设新增管线,拆除南区、北区的煤气供气主管。煤气管道输送及电力接入系统线路短捷、连接方便,总体布置合理紧凑,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与公司区域整体布局相符。

    5.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及环保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环保规划符合性分析

    《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标:到“十一五”末期,全市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破坏趋势将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重要水体水质逐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达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主城区、发展区和农业及生态保护区3个区域,分别实施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严格限制在湖边江边新建高污染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采取限期治理、转产、关停、搬迁等措施治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本项目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废气和废水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率100%,符合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要求。

    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178号),本项目位于其划定的青山工业区周边二类区,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厂区废水经处理后排往严西湖,根据《武汉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划分,严西湖为Ⅲ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203号)的划分,武汉重工不在其工业区划分范围内,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厂区周边其他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各类污染物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排放,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影响不大,不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类别,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6.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目标

    1)达标排放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其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其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SS70mg/L、COD100mg/L、BOD520mg/L、氨氮15mg/L、石油类5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对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在33.53~49.06dB(A)之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在33.43~49.02之间,对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出现在西厂界靠近煤气站西面的辅助区外,昼间噪声贡献值为49.06dB(A),夜间噪声贡献值为49.02dB(A),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或由项目回收利用、生产副产品、运至渣场堆存,或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则由下游单位回收作为化工原料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处置无外排。

 

    2)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污染特点,核算了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向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7.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的粉尘、酚在其污染源下风向的最大占标率为54.80%,D10%出现最远距离为100m,但该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100m,即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核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厂区总排污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严西湖,由于本工程实施后,废水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此外,厂区雨水经煤气站雨水管网接至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严西湖,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对厂界各监测点噪声贡献值范围为14dB(A)~ 39dB(A),说明项目运营期对厂界处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共计43719.4t/a,其中一般固体废物28275.4t/a,危险废物15444t/a,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综合处理率为100%,无固体废物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8.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项目在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控制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计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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